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倚阑观四远。近有客登临,故相磨难。山形欠舒展。
小峰峦云树,晦明更变。江淮楚甸。又何曾、分明在眼。
但临深、自觉身高,未可便名博见。
休辨。吾心乐处,不要他人,共同称善。痴儿浅浅。因他谩说一遍。
问还知宴坐,回光收视,大地河山尽现。待于中、会得些时,举觞奉劝。
閒情并积,禅榻生寒,天外一轮孤月。畅好征鸿,故里烟花能说。
猛然琮琤碎玉,搅同云、打窗新雪。顿送我,愁千斛、四条弦子轻拨。
且把乡思撇却。灯儿灺、颠倒楸枰还劫。跋扈堪惊,暮气如子已竭。
收拾旗坛战罍,都付与、蜗蛮蚁穴。归来也,尚小范、逼人咄咄。